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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被作为遗产偿债的情况


身故保险金是否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呢?什么情况下,身故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偿债?

一、死亡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

众所周知,遗产系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遗留性、个人性。而身故保险金在被保险人死亡前毋需给付,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方需给付,并非被保险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保险金既非遗产,又何来遗产继承之说。

因此,无论是指定受益人受领的身故保险金,还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的身故保险金,均非被保险人的遗产。

二、死亡保险金能否被列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虽然身故保险金不是遗产,但在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确,以及受益人死亡或者放弃收益权等情形发生时,从为照顾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生活角度,有必要将身故保险金遗产化,用于保障继承人的生活所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中就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

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当给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身故保险金应当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三、死亡保险金作为遗产偿债的情形

《保险法》4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收益权或者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所以,身故保险金究竟会不会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用于偿债和缴纳税款,关键在于保险合同是否明确指定了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