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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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表

2012年武汉市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表


赔偿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费=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

误工费

误工费(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365天×误工天数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误工天数=法医鉴定确定的误工休息时间或受伤之日至定残前一日

营养费

营养费=15×住院天数 或酌情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5×住院天数

护理费

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交通费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必要的)

住宿费

住宿费=实际发生的费用(合理必要的)

农村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6898×伤残指数(十级为0.1,九级为0.2依此类推)×确定年限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伤残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18374×伤残指数(十级为0.1,九级为0.2依此类推)×确定年限 (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更换次数(根据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确定更换次数)

农村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5011×确定年限×伤残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13164×确定年限×伤残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6898×确定年限 (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18374×确定年限 (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丧葬费

丧葬费=3803.58×六个月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财产损失赔偿明细 


赔偿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维修发票、物价鉴定等

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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