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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只赔15元?这能吃啥!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超出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的费用支出,这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而且此损失也与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应当进行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对法条的理解: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都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标准来补助。陪护人员不享受此项赔偿。这个标准能够与受害人当地的生活水准保持可比性,比较公平合理。在伙食补助费的实际认定上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是当地国家机关,这一点要注意是受害人当地;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员,不能把此任意扩大;最后还应当注意是“可以参照”,并非必须参照,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来确定伙食补助费,如果有比“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确定,如在某些时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导致伙食费用的高涨,此时再依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显然有失公允, 应当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期间。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湖北省各地司法实践中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经检索湖北各地案例,湖北各地司法实践中,住院伙食补助费判决标准各有不同,武汉市各区法院标准普遍15元/天,其他市县较高标准50元/天。

 

  

经过比较,不禁感叹,交通事故案件中,武汉和周边地区相比,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实稍微低了一些。


                                             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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